新余卫健委回应正大天晴部分产品被取消销售资格:涉及药品回扣旧案 Mar 29th 2019, 00:00, by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29日电(杨迪 董童)3月27日,江西省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取消正大天晴医药有限公司部分产品销售资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取消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产品在新余地区公立医院的销售资格。 新余市卫健委官网截图 在这份《通知》中提到,被取消的正大天晴产品包括:噻托溴铵粉雾剂、恩替卡韦分散片、唑来膦酸注射液、卡培他滨片。《通知》同时指出,之所以取消正大天晴医药有限公司部分产品销售资格,是因为其"涉及违规行为"。 就这一问题,人民健康拨打了江西新余卫健委的电话进行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取消正大天晴医药有限公司部分产品的销售资格,是因为2017年的一个药品回扣案件,其中涉及到一些商业贿赂的问题。因为是一个内部案件,所以之前没有进行过公开通报。 27日,健识局发表题为《涉嫌违规推广,多家知名企业被查处!》的文章称,根据MRCLUB网友反馈,某外企已收到某省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调取证据通知书,涉及该市一家医院2名医生从药企获取劳务报酬,请药企提供邀请函、讲课协议、日程表、会场照片、签到表等详细信息。 新余卫健委工作人员对此回应道,这与正大天晴事件不是一回事,没有关联。她强调,这是2017年的一个旧案,不是近期的事情。 人民健康又拔打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官方电话进行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了解情况后,将尽快给予回复。 人民健康将继续跟进调查。 附件:取消销售资格产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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