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青海省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国家基本药物作为临床诊疗的首选药品,充分发挥藏医药特色和优势,增补100种藏成药进入该省的基本药物。据介绍,对省增补基本药物定期评估、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高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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