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晚间,迈瑞医疗(300760.SZ)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其与理邦仪器(300206.SZ)的专利纠纷案件有了新进展。
公开资料显示,理邦仪器涉案专利已被《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38836号)》宣告全部无效,即视为该专利自始不存在,迈瑞医疗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
理邦仪器在4月19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目前是案件的一审判决,但并非最终判决结果,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迈瑞医疗也指出,上述案件均为一审判决,非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报告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迈瑞医疗与理邦仪器的专利纠纷案起于2018年年初,理邦仪器因与迈瑞医疗及其福州分公司之间的产品专利纠纷问题向福州中院提出起诉,相关案号为:(2018)闽01民初125、126、127、128 号。到2018年11月,理邦仪器发布公告称,撤回127、128两个案件的起诉。
4月18日,迈瑞医疗发布公告称,收到由福州中院送达的(2018)闽01民初125号民事判决书和(2018)闽01民初126号民事判决书。
根据125号民事判决书,迈瑞医疗及其福州分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及停止许诺销售涉及专利号为ZL201210085798.5的6款型号为iMEC8、iPM10、iMEC10、uMEC6、iPM8、uMEC12的监护仪;并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600万元;此外,福州中院驳回理邦仪器的其他诉讼请求。迈瑞医疗表示,涉案专利已宣告全部无效,公司将于15日内提起上诉,请求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裁定驳回理邦仪器的诉讼请求。
根据126号民事判决书,迈瑞医疗及迈瑞福州分公司实施的部分技术属于现有技术,且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原告理邦仪器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福州中院不予支持,驳回原告理邦仪器的全部诉讼请求。
而对于125号案件,一位资深律师表示,理邦仪器涉案专利已于今年初被专利复审委宣告全部无效。对于这种情况,我国专利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专利权纠纷案件的若干解释中,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权利人基于该无效权利要求的起诉。"
前述资深律师进一步表示,基于这起专利权纠纷案件所涉及的专利已经无效,而原告基于无效权利的诉讼请求,应当裁定驳回。
据悉,迈瑞医疗与理邦仪器之间的纠纷由来已久。早在2011年4月,迈瑞医疗就因侵犯专利权及商业秘密,对理邦仪器提起总共24起诉讼,后撤销12起,剩下的12起迈瑞医疗全部胜诉,获赔2800多万元。而在2012年5月,理邦仪器因迈瑞医疗向其客户寄送律师函等法律文件,对迈瑞医疗提起诉讼,要求迈瑞医疗赔偿5000万元,而这一案件以理邦仪器败诉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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