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3日 星期二

上海频道: 科创板首批问询内容终于披露!已有券商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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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首批问询内容终于披露!已有券商被约谈
Apr 24th 2019, 00:00, by 人民网

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正式披露了3家科创板受理企业的首轮问询与回复内容,分别为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4月23日,科创板共计受理企业申请90家,已发出首轮问询72家。

适时启动第二轮问询

从披露的内容来看,首轮问询主要遵循了"全面问询、突出重点、合理怀疑、压实责任"的原则,努力问出一个真公司。

上交所表示,首轮问询问题覆盖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包括财务、法律、行业等不同层面,同时关注信息披露充分、一致、可理解等不同要求。

可以看到,首轮问询的问题数量相对较多,目前平均每家50个问题左右,每个问题中还包括多个问题点。问题比较多的集中于公司股权结构、董监高情况、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核心技术、发行人业务及经营模式、发行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等相关的重大事项上。

同时,对财务数据是否勾稽合理、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能否相互印证、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差异是否正常等问题保持合理怀疑,对存在不一致之处予以重点问询。

此外,上交所督促相关中介机构切实发挥"看门人"作用。针对审核中发现的保荐机构核查把关不严的问题,上交所日前已约谈相关保荐机构,要求予以纠正。

据了解,除了目前提交首轮问询回复的3家企业,其他企业的问询回复工作正在进行中。总体来看,相关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问询的问题比较重视,都一一做了对照和回应,形成了独立的可公开的信息披露文件,对招股说明书同步做了相应补充、删改、调整。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也按照要求,出具了专项报告。上交所将抓紧时间,集中力量对提交和披露的回复进行审核,着重关注回复的针对性、准确性、充分性。在此基础上,启动第二轮问询。

与首轮问询为全面问询不同,第二轮问询将更加聚焦,重点针对首轮问询中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没有说清楚、讲明白的重要问题,通过刨根问底式问询,要求发行人进一步披露信息,便于审核机构对相关事项作出审核判断,便于投资者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策。

问询问题实例

以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被问询的第16个问题为例——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的芯片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机顶盒、智能电视和 AI 音视频系统终端等科技前沿领域。 请发行人:

(1)充分披露智能机顶盒芯片、智能电视芯片及 AI 音视频系统 终端芯片的主要产品系列、该等产品系列应用的终端产品、终端产品的品牌型号, 终端产品的出货量与发行人芯片产品销量的匹配性分析。

(2)充分披露三类产品 芯片的技术迭代周期、目前国内外的最高技术水平和主流技术水平以及未来的 技术进展方向。发行人目前最高技术水平为 12nm 工艺,充分披露国内外 12nm 工艺技术水平的先进性,发行人推向 7nm 的技术进程安排,国内及国际竞争对 手的最高技术水平,发行人与目前最高技术的差距、发行人针对目前技术差距拟 采取的措施及可行性。

(3)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所有引用数据的具体来源。

请保荐机构核查引用数据及其来源的权威性,说明数据是否公开、是否专门 为编写本次招股说明书而准备,以及发行人是否就获得相关数据支付费用或提 供帮助。

请保荐机构对以上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招股书有五个"不够"

上交所表示,目前科创板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质量参差不齐,共性问题主要表现为五个"不够"。

一是对科技创新相关事项披露不够充分。如未充分披露核心技术的来源、研发团队情况、技术先进性程度、在国内外市场的地位及竞争优劣势、技术的迭代性和可替代性、技术路线演进和发展趋势、知识产权保护及管理、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及收入占比等。

二是企业业务模式披露不够清晰。部分科创板招股说明书存在对业务模式特别是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披露不清楚,产供销模式与财务数据缺乏对应关系,行业上下游经营和竞争情况,披露比较分散、模糊。

三是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术风险揭示不够到位。如未结合科创企业的特点进行风险揭示,风险因素披露缺乏针对性;未能对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对发行人的影响程度进行充分披露,缺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定量分析;有的风险因素披露违反规则要求,包含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风险揭示变成自我表扬等。

四是信息披露语言表述不够友好。如有的招股说明书使用市场推广的宣传用语,明显美化甚至夸大;有的大篇幅披露行业等信息,对自身直接相关的业务与技术披露较少,有效性不足、针对性不强;有的使用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有的未能尽量使用图表、图片或其他较为直观的披露方式,以及引用第三方数据或结论未注明资料来源等。

五是文件格式和内容安排不够规范。如部分招股说明书未能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披露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标准和依据;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具体执行标准简单照抄会计准则;各主体承诺事项仍大量堆砌在重大事项提示部分,未能达到重大事项提示以简要语言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事项的目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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